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离婚诉讼 >

离婚案件起诉状

离婚案件起诉状

2008年01月16日    投稿人:王永灵律师    点击:次    

摘要:离婚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女,33岁,汉族,×市人,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号楼。

联系电话:133

被告:许× ,男,33岁,汉族,×人, 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号楼。

联系电话:135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并就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2、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元/月。

3、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3万元损害赔偿费。

4、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0年8月结婚。婚后于2001年5月11日生有一子×。并共同购买了两套房产,一处是北京×。另一处是北京市×。

婚姻期间,被告曾长期不在家里居住,基至直至孩子快两岁时才见过第一面,对子女抚养问题不闻不问,都是由原告一人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经常对婚姻关系报怨,并与多名女子关系暧昧,原告一直对被告报有幻想,长期忍受被告的这种行为来维持婚姻关系。

2007年5月20日晚,被告因琐事对原告大打出手,致使原告右第七根肋骨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损害赔偿费三万元整。望判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代书律师  王永灵律师 联系电话:13611100558)

查看王永灵律师更多随笔

投稿人:王永灵律师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律师

添加到收藏夹

相关文章

法律咨询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标题: 内容:  按Crtl+Enter 键可以直接发送

  • 当前已有 38677 个生活随笔
  • 专业推荐律师

    全国律师直达

    热门点击

    合作伙伴广告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