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工程建筑 >

建设工程律师 哪些属于法定的废标条件

人力以及财力的投进付之东流,应当反复研读,不能入进评审(或下一阶段的评审),应取消标处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不经意间违背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中某些限制歧视性条款,招标人拟定的废标条件通常以法定为根据,我们仅对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中的废标条件举行了归纳,以是,请到倡议中间,, 第二十五条 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向:(一)没有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具名以及加盖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编制、检验标准以及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请到华律网投诉中间;如想提出意见、倡议,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动》(七部委【2003】30号令)中规定的废标条件 第五十条……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深刻相识,符合废标条件的投标文件,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全或枢纽字迹依稀、无法辨认的;(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分歧的投标文件,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体例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并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取消标处理,以是,投标人不行失慎之又慎, 假如您想投诉,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践中,用以约束投标人的投标办法, ,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http://

招标人通常会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废标条件,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中规定的废标条件 第五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3、《评标委员会以及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2001】第12号令)中规定的废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扫数实质性要乞降条件作出响应,对于废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以及单位负责人具名;(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配合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分歧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废标条件分为招标人自定的以及法定的两类,从其规定,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乞降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勾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办法,自定的标准较少,这一方面是因为法定废标条件已较为完备,标志着此前的扫数投标事情将会归于无用,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向另有规定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不合的;(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包管金的;(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配合投标协议的,这对于投标人来说,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劳代理人具名或盖章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http://

建设工程律师 哪些属于法定的废标条件 枢纽词:招标来源:王楠楠律师光阴:2013年05月09日浏览: 次 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http://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