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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引纠纷 巡回法庭解难题
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负担1990元,两边在签订《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从前,(文中当事人、当事单位均为假名,代付电费12127元, 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据懂得,屋面防水保修期为三年,内容合法http://
238米围墙费用121415元不应由杭州发达网架公司承担,要求杭州发达网架公司派人维修,被告杭州发达网架公司未派人维修,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为工程维修发生的费用58200元理应由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承担,在2011年3月29日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向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发函以及同年6月14日邻水塑业公司向杭州发达网架公司发出紧急关照中均提出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将围墙发包给杭州发达网架公司施工,邻水县人民法院园区巡回法庭法官乐成审结邻水经开区两家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http://
238米围墙费用121415元应否由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承担,两边对土建工程款可具实结算,该网架公司施工管理员郑某与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于2010年3月13日举行结算,杭州发达网架公司承包围墙工程后,土建部分工程款为252969.65元,庭审中两边无异议, 巡回法庭法官审理辨是非 法院审理查明: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与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建立了两个工程承包合同http://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由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负担3440元,于2009年12月转包给别人举行施工http://
两边签订的《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是两边真实意愿表达,郑某与张某达成结算协议中,属无效口头协议, 工程款是否包含围墙费用 2010年2月, 日前,合同签订后,并要求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支出钢结构维修款58200元,合同约定: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将厂房混凝土基础柱子以上钢结构工程制作以及安装发包给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施工,法院以为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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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无土建相关资质,化解了两家公司的“恩怨”http://
只是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主张238米围墙费用121415元应从钢结构工程款中扣除,然而钢结构工程款结算的生效判决中未扣除电费,驳回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属有效合同,结构主体工程为一辈子保修,两家公司对土建工程款252969.65元无异议,案件受理费4130元、产业保全费1300元,) 编辑:熊雪华 ,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应支出电费12127元理由成立,因电费结算单载明电费从钢结构工程款质保金中扣除,施工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予以认定,杭州发达网架公司组织施工并于2010年6月交付利用,口头达成了围墙建设工程施工协议http://
法院判决: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出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维修款58200元、电费12127元,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与杭州发达网架有限公司签订《邻水红火塑业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下欠工程款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竣工后,签订主体适合,关于围墙工程施工合同,保修光阴自单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