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离婚诉讼 >

离婚案件可否申请法院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已解决问题

离婚案件可否申请法院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02-15 13:15  悬赏 20  发布者:张户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4)

女方诉讼离婚 要求离婚孩子归她抚养 让我出抚养费 到现在已经开庭过一次,男方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至于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想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在说。双方没有财产异议 但是女方这时候却回避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不知道男方现在可否申请法院执行简易程序 以尽早进行亲子鉴定 为的是早日得出结果 抚养费用按法律规定范围执行即可 请律师给予答复

问题补充:

孩子一周岁。女方拒绝亲子鉴定,但是她并没有说出什么理由 法院没有强制执行亲子鉴定的权力 但是女方不同意有没有理由 这时候法院应该可以直接定性为非亲生吧 因为女方现在没有理由拒绝 这个案子的最终判决的公平与否 这份亲子鉴定报告起了决定性作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