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行政诉讼 >

关于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乳

我局于2014年11月12日受理了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请登录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拟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76-88582135

传真:0576-88581184

电子邮件:tzhbxs@163.com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邮编:318000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王晓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yfs001]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