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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为“民告官”撑腰

  本报讯一件困扰了环卫工人杜师傅半年多的行政争议案,在市政府介入复议后,最终让杜师傅获得数万元补助。近日,随着这个案子的了结,杜师傅一家原本心中隐忧“官官相护”的心结也解开了。

  以前,普通百姓一旦和政府部门发生利益冲突,第一念头便是“官官相护,投告无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和加强,行政复议已经成为解决行政机关和老百姓之间行政争议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

  “方便、快捷、公正,也不用自己出一分钱。”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运用行政复议理性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据了解, 1999年行政复议法施行之初,我市受理复议案件仅为6件, 2006年,这一数字上升到69件。之后,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每年保持在数十件左右。这一数据变化的背后,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因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而被人们所认可。 今年2月份的一个清晨,环卫工人杜师傅吃完早餐前往环卫站上班,行至半路时突然倒地不起。事后,经医院诊断为脑溢血,这一倒下使杜师傅从此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杜师傅为此向所在单位提出赔偿,但经劳动部门认定,杜师傅的情况不应认定为工伤。收到工伤认定决定20天后,杜师傅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得到受理。经市政府多次与相关部门及所在街道沟通协调,最终让他和环卫站达成和解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当天,杜师傅拿到了数万元补助金。

  “凭借‘能和则和,能调则调’的原则,和解和调解工作始终贯穿我市行政复议的全过程。”行政复议科科长罗高峰介绍,2011年,市政府历经周折多次调解,还成功办结了一起历时6年、历经十余次复议诉讼、涉及多个单位的张某不服卫生行政处理复议案。 2010年以来,我市以调解方式促使申请人撤回审结案件34件,占受理案件的24.6%。

  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备和解调解条件的案件“能调则调”同时,加大了依法履行复议职责的力度,并针对不同案件,探索出了一套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案件审理机制。2013年始,我市还改变过去以书面审理为主的方式,开始采取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质证的听证方式审理案件,这一复议审理模式目前已在我市全面推行。今年,市政府共组织复议听证14次,听证率达78%。

  完善复议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复议职责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解开了百姓隐忧“官官相护”的心结。今年1至9月份,市政府受理的26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中, 18件已全部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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