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法25年后首次大修 “民告官”更畅通

sealmyx 14-11-4 20:36

行政诉讼法25年后首次大修 “民告官”更畅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播发了这一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自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行政诉讼领域被诟病已久的问题,此次修法从扩大受案范围、可口头起诉、延长起诉期限到六个月、增加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完善的制度设计,以保障“民告官”更为顺畅地进行。


     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对各级行政机关来讲,要经得起“告”,这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此次修改扩大了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各类行政行为都能够经受法律的检验。


     网友表示,这些修改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行政诉讼制度长期存在的“起诉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的相对独立行使,加强和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修法规定可以口头起诉,这一规定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权。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更希望采用口头方式起诉。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操作性较强。但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起诉都要符合条件,如有明确被告、基本事实等。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于解决公民告状难这样一个问题采取了诸多有效的措施,相信会对“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会有所缓解。


     专家建议,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在制度安排和创新方面做出进一步努力,例如健全行政应诉的配套制度,强化责任制,把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到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指标考核体系中来推动。


(时政帮)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