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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 法院以理由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定安一对少男少女同居生下2个可爱的女儿,后来达到法定婚龄才登记结婚。因生活困难,以及夫妻间经常争吵,互相猜疑,妻子独自到海口打工。妻子称丈夫沉迷赌博,且常常殴打她。今年8月,妻子向定安县法院起诉离婚,丈夫索要10万补偿金。9月底,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日前,法院以理由不足,双方仍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两个女儿出生后,妻子谢某和丈夫陈某因家庭经济问题经常发生争吵。几年来,在海口打工的谢某不时回家看望孩子,可因丈夫怀疑她有第三者,双方感情逐渐疏远,她每次回家丈夫并无挽留。

陈某表示:“妻子外出打工这些年,没有支付孩子抚养费,对孩子不管不顾,如果她坚持离婚,则两个孩子由我抚养,她一次性支付10万元补偿金。”

法院认为,只要双方互相信任,努力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法院判决不准谢某和陈某离婚。(编辑: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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