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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离婚:情与法的较量
【封面报道】 离婚:情与法的较量 (2014-08-28 13:53:02)
标签: 情感 分类: 社会热点
离婚,让多少爱人变为陌路人,甚至是仇人。法庭之上,“且行且珍惜”早被抛诸脑后,没有了往昔的你侬我侬,脸皮撕破,剩下的或许只有票子和房子。
记者|应 琛 实习生|葛 妍
说
起中国式离婚,在法律的语境之外,有一个专有的名词曰“闹离婚”。这个词高度概括了结束婚姻的过程曲折耗时、充满彼此折磨的火药味。
而眼下,一部围着这一“闹”字展开的电视剧《离婚律师》正在热播,姚晨饰演的罗鹂和吴秀波饰演的池海东,两位离婚律师代表各自委托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互相斗法。
但别忘了,生活永远比电视剧精彩,而且更具讽刺。
2014年6月17日,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离婚率大幅增长。而早在2012年,离婚率的增长幅度就已经超过了结婚率。
另据上海2013年度婚姻登记统计显示,30岁至40岁成了离婚重灾区,位于离婚年龄段的首位。全国离婚率最高的城市为北京,离婚率高达39%,上海以38%位居第二。
《新民周刊》早在2011年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后,便以《婚姻是场宫心计?》为题推出封面报道:精细地算计有朝一日劳燕分飞时,房子、车子、票子、孩子该如何瓜分。精英们为婚姻赎身,无所不用其极。离婚拉锯战中,伤心的女人,求助律师能抛出锦囊,扼住前夫的咽喉。而律师们则以洞悉世事的口吻教导姑娘们,买房时脸皮儿厚点,虽然不出资,最好还是把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才是王道!
离婚,让多少爱人变为陌路人,甚至是仇人。法庭之上,“且行且珍惜”早被抛诸脑后,没有了往昔的你侬我侬,脸皮撕破,剩下的或许只有票子和房子。
财产争夺战
现实中的离婚诉讼,除了话语权的争夺外,财产是更为实际的博弈对象。
民政部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离婚的350万对夫妇中,有68.5万对是通过法院办理离婚的。这也意味着有这么一部分人在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上的争夺无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完成。
“离婚的首要问题是判断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俗称‘离不离’,其次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所以这种感情的问题,如果让法院来一刀切总显得很生硬。因此,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肯定是以调解为主,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基于之前的感情,和平协商离婚。但真能协商的,一般也不会闹上法院了。”有着丰富的离婚案件代理经验、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平晟律师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从他处理的案例来看,最主要的争执还是集中在财产分割。
正如《离》剧中,郑天涯10年前有了外遇后,抛弃妻子,但当时与妻子夏芳草并没有正式办理离婚证。夏随后发迹,郑便回来主张要离婚,必须先分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在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其中很多条款恰恰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部解释一出,瞬间被公众调侃为“婚姻资本主义化”。离婚双方对于财产的在意程度比以前加重,争夺更为激烈,技巧也更为高明。
富豪们的离婚案自然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2011年,曾经在胡润富豪榜排名第二的商人杜双华就陷入了与前妻宋雅红的离婚官司中,因涉及近500亿财产分割,一度成为外界注目的焦点。
前妻宋雅红控诉自己“被离婚”,指责多年前的离婚判决书有多项错误,而杜双华则忍无可忍,向媒体发出一万多字的公开信《亲情、法律、金钱的交织负累——我与前妻宋雅红绕不开的那些是非纠葛》。
在这篇比小说还要跌宕起伏的万言书中,杜双华指出前妻之所以在离婚案中与自己纠缠不清,就是因为钱。“跟宋雅红走到这一步,一切都是钱闹的,自打有钱我们就开始别扭,从小闹到大闹到现在全国看笑话”,“一切都是金钱惹的祸。在利益的驱动下,宋的欲望要求开始逐步升级”。
而著名投资人、今日资本总裁徐新也接连遭遇投资对象的“前妻”们的“三连击”:投资真功夫,蔡达标和潘敏峰的财产分割官司让上市遥遥无期;投资赶集网,杨浩然的离婚纠纷同样让上市前景难测;只有土豆网出现转机:在王微和前妻杨蕾传出达成补偿协议后,被认为错过最好时间窗口的土豆最终折价登陆美国纳斯达克。
此外,亦有网友指出,《离》剧中富商董大海从“扬子江商学院”结识“小三”罗美媛一段疑似影射王石和田朴珺事件。
正如投资大师沃伦·巴菲特说过的那样,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资并不是买入哪种股票,而是选择跟谁结婚。因为“在选择伴侣这件事上,如果你错了,将让你损失很多。而且,损失不仅仅是金钱上的”。
婚姻原本是非常隐私的话题,而上诉离婚却将其赤裸裸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没有了感情,只剩下你争我夺。
朱平晟表示,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方坚持不肯离婚的,法院在第一次判决时会判不离,“法院的原则还是希望给双方一个缓冲期,看看能否挽回这段婚姻,本意是好的。但现实中,真能挽回的可以说是少而又少,至少我没有碰到过。不愿离婚的一方往往不是出于对另一方的感情依赖,而是有目的的拖延,很多都是为了财产的争夺,又或者借拖延报复对方。那些破镜重圆的一般都是冲动离婚的人,可能在第一次庭审期间就选择撤诉,而不是等到宣判后。”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离》剧中,专帮别人打离婚官司的罗鹂被质疑是否有点“缺德”。
朱平晟对此一笑置之:“当事人离婚并不是律师挑唆的。律师只是出于自己的职业身份,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处理过众多离婚案件,朱平晟也看尽了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在他经手的离婚案中,有一位家境较为富裕的女性,最后因为性格不和等原因打算和丈夫离婚。与女方相比,男方家境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男方因为财产问题而步步紧逼,甚至小到连几个名牌包袋、一两千元的项链和太阳镜等物品都事无巨细地列在了待分割的财产清单上,清单达数页,令人咋舌。又有个别案件,当事人在互发的短信中宣称: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好过!更有甚者,威胁称“一起去死”这样极端的话都有……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分手时情同陌路已让人唏嘘,如今更甚,变作深仇大恨。
“一名合格的律师,除了专业之外,应当在当事人婚姻破裂的时候,引导他们往好的地方看,要法理与情理兼顾。作为律师,绝不能因为要彰显自己的实力,而去从中挑拨,落井下石。”朱平晟强调,这也是他从业多年所坚守的信念。
事实上,最高院在做司法解释三的时候也坚持着“让感情归感情,让财产归财产”这一前提。“法律只不过是出现问题的时候作为处理问题的一个依据,或者说是一种所谓的工具,但是具体的夫妻生活,法律并不希望过多去介入,所谓“法不入家门”。”朱平晟表示,西方就是这样,婚前就有财产公证,婚后又有婚内协议,“他们不会忌讳去找律师进行前期的工作”。
罕有所谓的“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