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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环保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
近日,县环保局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议会,对近期我县三家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审理工作,局法律顾问俞德梅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县环保局案审会成员对各案件处罚情况的情况进行了讨论。首先,由县环境监察大队报告调查取证等情况,尔后由局法制股报告案件审查意见,最后组织案审会成员讨论案情,最终形成案审初步决定。
会后,局长、局案审领导小组组长张雷对此次也是我局第一次案审会情况进行了简要讲评:行政处罚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处罚相对人的违法事实,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内处罚,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此次案审会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整个案审会先期准备充分。从例行检查、发现案源、调查取证、监测数据等调查程序合法,对现场检查能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二是案审会程序合理合法。对法制股对案件从多个方面进行审查把关,以及对处罚有不同定性的方法表示认可。三是案审会决定民主集中,各委员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得当,在会议中能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终形成案审初步决定。
通过集体审案,进一步促进了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工作走向公开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推动我局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来安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