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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诉法的诉讼禁令与离婚案件
新修订的 《民事诉讼法》在第一百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新民诉法此条规定是开创性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在许多财产案件诉讼中,原告明智被告会进一步采取侵害行为或转移财产,但原告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法院无法进行财产保全。最终导致,打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恶果。物别现在几乎所有的法院都不作诉前财产保全,导致原告的利益更加得不到保障。
新 民诉法中的诉讼禁令可以有效防止当事人非法转移财产,以便判决能够执行。特别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几乎不可能提供担保,亦不可能财产保全。因此诉讼禁令是个很好的方法。当然,好的方法需要好的法院,好的法官去执行。希望不要出现以往执法者违法的现象。让新的禁令制度切实发挥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