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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 泉州晋江石狮刑事辩护律师王金龙139

 

泉州晋江石狮刑事辩护律师王金龙13959718271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该种行为叫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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