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花果园的“购房合同”

  当事人: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12月17日,在贵阳花果园宏益房开公司买了花果园项目一期的一套房子。

  当时签定合同,我们是以建筑面积为计价方式,每平方米单价形式签定的合同。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为:以产权部门最终核定的面积进行多退少补。

  在签定合同后,房开商就将合同收走了,说是要去备案。结果我们2010年12月17日签定合同后一直拖到2011年3月2日才拿到合同。然后我们重新看了下合同,发现其中一页被更改了,就是上面我提到的计价方式和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被更改了,更改之处有房开商盖的章。更改过后的内容变成了:第一,计价方式从以建筑面积没平方米单价方式改为了以整套的方式来卖了。

  第二,差异面积处理方式从以产权部门最终核定面积进行多退少补改为了互不补差。

  不管房开商是处于什么原因,但是在更改合同前应当征求我们的意见再更改合同,而不能私自更改合同。

  现在发生这样的行为,我们已经不相信贵阳花果园项目的宏益房开公司了。所以我们想把房子退了。但是宏益房开公司什么原因都不说,就一口咬定不能退房。我想求教下大家,有什么办法没有。

  或者有和我们一样遭遇的消费者,希望能一起联合起来维护权利的。请和我联系。

  邮箱地址:ayumiqi@189.cn
  ?沙发:



  时事如斯,何止一斑!想当初我买房子,延期交付且达不到交工条件,多次上访信访局要求解决并找律师事务所协助上告,结果呢,开发商与政府勾结,律师事务所私通开发商、谄媚政府,风吹草动及时汇报,在堂堂信访局的看管下,开发商说了:要钱没有,你们看着办吧,想告就告,那是你们的权利。最终结果是一行人无果而终,交付律师事务所的费用也打了水漂;而省长信箱就是摆设,根本没人管。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