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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
女孩89年4月,男孩87年6月。2008年3月女孩与男孩同居,不小心怀孕,双方父母知道后,为他们张罗婚事,女孩被查出是宫外孕,男方父母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并亲自照顾女孩到康复。医生告诉双方父母女孩以后怀孕的几率很小。女孩康复后,由于未够国家办结婚证年龄,双方父母2008年5月给他们操办了结婚酒席,并未领取结婚证。2010年3月双方才领取结婚证。2010年6月因小两口小矛盾,女方叫自己的母亲及母亲的情人到家闹事,把男孩及男孩父母打伤住院,当时有到医院住院、拍片。鉴于女孩恶劣行为和结婚后沉迷于赌博、打麻将、懒惰,现在男孩不想和女孩一起生活了,到法院起诉,法院会追究其以前未婚同居法律责任吗?会对女方的生育能力进行赔偿吗?法院会判离婚吗?他们并没有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