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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婚姻法冲刺:离婚的法律后果

司考婚姻法冲刺:离婚的法律后果。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离婚的法律后果的讲义,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1)财产处理:

(2)债务清偿:

A、原则: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

B、以下为共同债务:

其一、家庭生活;

其二、家庭生产经营

其三、子女扶养;

其四、履行共同义务;

其五、为一方治疗疾病;

C、以下为个人债务:

其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债权人知道的,可对抗之;举证责任在夫妻一方。但为逃避债务的除外。

其二、擅自资助无扶养关系的亲友;法律 敎育 网

其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

其四、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其五、其它个人债务;如侵权行为

(3)子女抚养:需要抚养的子女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婚解(一)》第20、21条

(4)彩礼的返还问题:《婚姻法解释(二)》10条

①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②已办理登记的,必须离婚且A、确未共同生活的B、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婚解(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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