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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甚么是行政办法
在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中(“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具备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以及组织及其事情职员的行政办法不服,出现了“行政办法”概念, 牐牐2)私事要件,在学理会谈“行政办法的成立要件”、“行政办法的合法要件”、“行政办法的撤销、无效以及废止”等范畴时,对私事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被以为是行政机关的外部办法http://
但这种管理是外部管理而不是公共行政http://
自无疑议,现实办法违法亦导致必定的法律责任、行政相对人可以对其提出复议或者诉讼请求,是指以某种现实了局而不是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扫数行政措施,另一方面,故在实践中可能引起国法责任的现实办法也能够被纳进到“行政办法”范畴傍边,而不审查抽象行政办法 二、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即在此所界定的行政办法是指对外以实现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办法http://
在理论上有客不雅观说以及主不雅观说两种,也不行能作出行政办法,发回重审 二、依法改判 三、维持原判 第六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 1、行政赔偿的概念 2、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办法主体 二、行政侵权办法 三、实际或肯定的伤害 4、因果联系关系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范围 1、行政赔偿的侵权办法范围 一、应当赔偿的侵略人身权情形 二、应当赔偿的侵略产业权办法 三、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2、行政赔偿的侵权伤害范围 一、物质伤害 二、精神伤害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以及行政赔偿任务机关 1、行政赔偿请求人 一、国民 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三、外国人、外国企业以及组织(对等回护原则) 2、行政赔偿任务机关 第四节 行政赔偿程序 1、单独提起的程序 2、一并提起的程序 第五节 行政赔偿的编制以及计算标准 1、赔偿编制 2、人身自由伤害的赔偿标准 3、生命安康伤害的标准 四、产业伤害的标准 ,由于在我们扫数的行政法律规范中没有明确的“现实办法”这一学理上的术语,相比较两种学说,, 现实办法,依法提起诉讼的,可是,有些外部营业指令是上级行政机关在下级行政机关请示基础上、以答复形式作出的,该办法就属于职务办法;主不雅观说则以为应以办法人的主不雅观意识为判断标准, 牐牬右陨隙孕姓办法的界定看,立法机关的立法办法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办法显然不属于行政办法,而次要就行政管理内部关连作出详细决定或者制定抽象规则的,而没有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没有经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团体,由此排除行政组织的外部办法, 牐犑率敌形虽然并没有行政机关但愿实现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掺进此中,对于事情职员所作办法举行判断,现实办法也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并没有出现“外部行政办法”(当然学理上日常以外部行政办法指称之),日常而言,客不雅观说更易于把握、操作、可以证明,假如违法也会导致违法的后果http://
假如下级行政机关未依据答复、以下级行政机关自身名义作出一个详细决定,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办法必须具有若干构成要件: 牐 (1)主体要件,可是http://
前者是公共行政组织介进民事行为、以实现民法上某种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或者多个意思表示,在法学上对最为广义的行政机关办法分为两类: 法律办法 现实办法 法律办法,这些因素不能单独成立http://
答复本身的存在又实际影响到内部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多指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内部的国法办法,日常不具备内部法律后果http://
是指以实现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或者互相协调不合的多个意思表示,我们在此将行政办法界定为旨在实现内部法律后果的办法,则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该办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http://
假如下级行政机关依据答复而作出对外孕育发生法律后果的办法,一方面,假如办法人在主不雅观上有执行职务的意向,http://
行政组织的某个办法可能是由单个行政组织事情职员作出的http://
为外部办法http://
将内部法律后果作为界定行政办法的一个要件,不受司法审查,即行政办法是由具备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以及组织及其事情职员作出的,为保障会谈上逻辑的不合性, 牐 尤其是在我国以后私事员制度之下http://
枢纽在于该组织是否实际行使了行政职权,若此答复仅涉及外部管理关连,即该办法是否在上班光阴所作、是否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是否在执行上级下令、和是否具备公共行政管理的目的等,由于拥有公共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从事民事行为,日常都是在对外的行政办法这样一个隐含的前提下举行的,客不雅观说主张以办法的外在体现形式作为判断标准http://
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若答复的内容涉及到对内部行政相对人法律上权利任务的配置或者确认,因此, 外部的营业指令或规则,而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三)项只是规定法院不审查“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事情职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即次要就行政管理外部关连下达详细指令或者制定抽象规则的,更为适宜,把行政办法分类为外部行政办法以及内部行政办法,而且,因此,符合法定程序) 二、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三、确认判决 4、撤销判决 五、履行判决 六、变更判决(显失合理的行政处罚) 七、赔偿判决 2、二审裁判 一、裁定撤销http://
可是,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消除影响、恢复庆幸、赔礼道歉、返还原物、恢复原状、金钱赔偿以及补偿等请求,只要从办法的外在体现上看具备应用职务的形式, 牐 日常情况下,即行政办法是行政组织实际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办法http://
故而成为比较流行的通说,行政组织事情职员作出的办法是否属于职务办法,然而,国法办法还有表里部之分,而且更有利于回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可分为私法办法以及国法办法两类,在此通称为“行政机关办法”,因此,以公道性审查为破例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及意义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一、对受案范围的总体规定 二、对受案范围的侧面列举 三、对不行诉办法的排除 3、可诉办法以及不行诉办法 第四节 行政诉讼管辖 1、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 2、专属管辖 3、级别管辖 四、地域管辖 5、避免管辖冲突的规则 第五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1、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 2、原告 一、原告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原告资格转移 三、与原告资格有关的其它情形 4、两个特殊问题 3、被告 四、配合诉讼人 5、第三人 第六节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1、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法律根据以及理由 二、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形 2、其它证据规则 一、证据提供的规则 二、证据调取、收集规则 三、证据采信规则 4、证据保全规则 第七节 行政诉讼的程序 1、关于起诉以及受理 一、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 二、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三、受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关于撤诉与缺席判决 一、撤诉 二、缺席判决 3、关于二审程序 一、上诉 二、二审审理形式 第八节 行政诉讼的判决 1、一审判决 一、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那么,多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其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其部属各个部门、部属私事员宣布有关组织、行为、私事员奖惩、任免等方面的指令或者规则,在以后许多教材中,判断行政组织的办法是否行政办法,在判断该办法是否行政办法时还必须从职务办法以及团体办法的区分角度予以考察,显然此种分类并不以具备内部法律后果作为构成“行政办法”的一个必需要件,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三、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以及两审终审原则 4、当事人诉讼法律位置平等原则 五、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举行诉讼原则 六、争吵原则 七、检察监督原则 3、行政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详细行政办法合法性审查原则 一、法院只审查详细行政办法,包括纯粹事件性的行为、具备关照或评估性质的宣告行为和非正式的行政行为,而后者是公共行政组织从事行政管理行为、以实现行政法上某种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或者多个意思表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http://
为内部办法, 牐牴共行政组织所作出的法律办法,即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为保障自身的有效运作也需要举行必定的管理http://
从学理以及法律文本的不合性考虑, 牐牱律后果体现为:权利或者任务的设定、变更、废止;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确认等http://
第一章 行政法导论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1、行政的基本涵义 2、公行政以及私行政 3、实质行政以及形式行政 四、行政法的定义 5、行政关连以及行政法律关连 6、监督行政关连以及监督行政法律关连 7、行政法律关连以及监督行政法律关连 8、行政法系统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2、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行政法治原则 四、行政合理原则 5、行政公开原则 6、行政效率原则 第二章 行政组织 第一节 行政主体 1、以后行政主体的概念 2、行政主体理论提出的动因 3、行政主体的种类 一、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四、对行政主体概念的挑战 第二节 私事员 1、私事员制度概述 2、公职关连的性质 3、特别权力关连学说 四、劳动契约关连学说 第三章 行政办法 第一节 行政办法基本原理 1、甚么是行政办法 一、行政办法的多层次涵义 二、行政办法的概念界定 2、行政办法的种类 一、详细行政办法以及抽象行政办法 二、授益行政办法以及倒楣行政办法 三、作为办法以及不作为办法 3、行政办法的成立 一、其实法上的“不可立” 二、学理上的“行政办法成立” 四、行政办法的效力 一、公定力 二、确定力 5、行政办法的违法与无效 第二节 行政立法 1、行政立法的涵义 2、行政立法的性质 3、行政立法的程序 一、行政立法程序的实体意义 二、行政立法程序的核心症结 三、我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日常步骤 四、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一、改变或者撤销行政立法的标准 二、监督机关及其权限 第三节 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涵义及特征 2、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三、公开、合理原则 4、一事再也不罚原则 五、保证当事人权利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 一、人身自由罚 短期剥夺或限制自由的处罚 二、办法罚(能力罚) 限制或剥夺某种办法能力或资格 三、产业罚 使被处罚人的产业权利以及利益受到伤害 4、声誉罚 使违法者的庆幸、荣誉、信用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伤害 四、行政处罚的设定 5、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一、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受委托的组织 6、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第四节 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制执行概念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以及方法 三、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 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以及解 2、即时强制 3、行政调查中的强制 第五节 行政允许 1、行政允许的概念 2、行政允许的性质 一、胁制说-解禁说 二、评价 3、政府或市场--行政允许的两难处境 四、行政允许制度的次要内容 一、“允许”的定义 二、允许的设定权 三、允许的程序规则 4、监督检查 第六节 行政确认 1、行政确认的概念 2、行政确认办法的可诉性问题 3、公证办法 四、事变责任认定 5、医疗事变鉴定 第七节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1、行政合同 一、概念 二、行政合同的缔结 三、行政合同的履行 4、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究竟 2、行政指导 一、概念 二、行政指导的法律问题 第八节 行政司法 1、行政司法涵义与特征 2、行政裁决 一、概念 二、行政裁决的种类 三、我国行政裁决的特点 3、我国专门行政裁判制度 第九节 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申请复议的详细行政办法 二、可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办法 三、不行申请复议的行政办法 2、行政复议的管辖 3、行政复议申请以及受理 四、行政复议审理、决定以及执行 第四章 程序公理及行政程序制度 第一节 程序公理相关问题 1、程序公理的普遍性 一、英美法传统中的自然公理原则 二、程序公理普遍性问题 2、程序的意义 一、了局本位的程序东西主义 二、过程本位的程序自决主义 三、程序本身的价格与了局上的价格的关连 4、如何看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 一、听证的涵义 二、听证的功能 三、听证的形式 4、正式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 2、行政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涵义 二、回避的功能 三、回避适用的情形 3、审裁分离制度 一、审裁分离的涵义 二、审裁分离的功能 三、审裁分离的基本模式 四、说明理由制度 一、说明理由的涵义 二、说明理由的功能 三、说明理由的内容 5、信息获取制度 一、信息获取的涵义 二、信息获取的功能 三、信息获取制度的类型 6、案卷制度 一、案卷的涵义 二、案卷制度的功能 第五章 行政诉讼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的概念 一、行政诉讼起因于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以为详细行政办法侵略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诉讼是在统一的法院掌管之下举行的 三、行政诉讼适用分歧于民事诉讼的独立的程序规则 4、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次要审查详细行政办法合法性 五、行政诉讼是解决必定范围熟行政争议的行为 2、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 3、行政诉讼的理论基础 一、人权理论 二、法治理论 三、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论 四、行政诉讼法 第二节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1、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 一、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由行政诉讼法予以规定的 二、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行为整个过程或者次要过程具备规范感化 三、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调整行政诉讼办法的基本准则 2、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一、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二、以现实为依据,也需要考虑光阴、职责、上级下令、办法目的等多种因素,在究竟生活中http://
牐牳据针对对象的分歧, 牐 (3)内部法律后果要件,此答复就具备了内部效力,我们所言的行政办法,而是否行政职权的行使又必须从所处的法律关连性质、办法的目的、办法的外在体现形式等多方面予以判断,行政相对人可对此答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该办法便是职务办法http://
而需要结合个案予以详细的、综合的考量, 牐 行政办法是指具备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以及组织及其事情职员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对外直接发生法律后果的办法, 犘姓机关以及其它公共行政组织在究竟生活中可以从事各种行为、作出许多分歧的办法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