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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发现两张民国时期土地房产契约
近日,平川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在一退休职工家里发现河北省乐亭县两张民国十六年(1927年)土地房产契约。
两张契约均由卖契、买卖田房草契和买契三部分组成,从右至左粘贴在一起。卖契长约51厘米,宽约49厘米,上用毛笔书写有卖方变卖房地产原因、数量、价格、付款期限、中保人签字及时间等;买卖田房草契为紫色刻板印制,长39厘米,宽43厘米,包含买卖田房位置、数量、价格、例则摘要及交易监证人条形印章等内容;买契为黑色刻板印制,长19厘米,宽28厘米,上面写有买主姓名、不动产种类、坐落、面积、四至、卖价、应纳税额、立契年月等内容,契约上盖有正方形朱红县印。其中买卖田房草契和买契形状均为上梯形加下矩形,在三部分粘贴处分别盖有监证人条形印章和县印。
这两张房地产契约折射了民国时期当地农村经济和生产生活情况,对研究民国时期农村、农业和农民生活及土地房产买卖情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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