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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产妇死亡确实因为医生失职 再次袒护医院医
湘潭产妇死亡确实因为医生失职
再次袒护医院医患纠纷火上加油
巨大胎儿、头盘不称的产妇,6时多就进入湘潭妇幼保健院,根据医疗规则,医生应当立即启动紧急剖腹产程序阴道终止分娩,因为巨大胎儿、头盘不称已经确认了胎儿不可能从阴道娩出的,产妇子宫强烈收缩,每分每秒都可以发生羊水进入母体循环形成羊水栓塞死亡,之所以这些情形需要紧急剖腹,妇产科学规定列为紧急剖腹指征。
湘潭妇幼保健院不但不按照医疗规则进行剖腹急救,相反,还“给以阴道试产”,直至11时才开始剖宫,放任产妇子宫强烈收缩、放任羊水栓塞发生,时间长达5个小时,结果产妇羊水栓塞死亡;医生不履行紧急剖宫义务,违反医疗规则违反医疗法律法规造成产妇死亡,属于失职不履行义务的过错,如果有催产或其他增强宫缩行为,过错程度上升到积极主动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产妇死亡的程度,法律责任加重。
但是,羊水栓塞并发、死亡不可以避免,医院不负责任,这一强盗逻辑,深深烙印在医疗事故专家、司法鉴定专家、卫生管理官员、中国党政官员的脑回深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命,就是这样弱不禁风,违法失职的官员,就是这样坦坦荡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