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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摆灵堂阻交通为“伸冤” 律师表示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在交通高速发达的今天,道路越来越宽、车辆越来越快,交通事故也随之越来越多。其中一些“飞来横祸”更是让逝者家属痛心不已。于是,他们在事发地点搭灵堂、做法事,企图以此为死者伸冤,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2013年10月9日10时许,在钱库镇合作社区河口村,林甲、林乙等人以林某某(一交通事故的死者)的事故没有处理好为由将我县第二运输公司下属的一公交车拦截,不让车辆通行,时间长达五小时。10月12日上午7时许至10月12日20时许,在钱库镇江南客货运公司门口,林乙和林丙等人以搭建帐篷、摆设遗像、花圈等方式将钱库镇江南客货运公司大门围堵住,致使该公司内的来往车辆无法通行。10月15日15时许,林丁在钱库镇山北村公路上用石块堵路的方式将公路堵住阻碍车辆通行,直到10月16日6时许围堵在公路上的石块才清理完毕,交通恢复通畅。

林甲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县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最终,林甲、林乙、林丙、林丁等人被抓获归案并被处以行政拘留。

今年3月19日,河南籍驾驶员张某驾驶一辆小货车沿钱库镇望里南北岙村路段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当日14时20分许,车辆途经南北岙村14号前桥面路段时,正面撞上了刘某,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刘某家属得知事故后悲痛万分,便召集人员在事故现场搭起了帐篷,摆尸路面,替死者“伸冤”,却也一度严重影响了该路段的正常交通秩序。

接警后,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前往处置,望里派出所、钱库镇也随即派遣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死者家属开展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当天21时,死者家属主动将尸体撤离,交警大队钱库中队迅速组织警力拆除搭建帐篷,使现场交通得以恢复。

此般“路闹”行为可谓典型,瓯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清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死者为大”是中国传统观念,当发生死亡事件时,死者近亲属的心情激动,可能出现某些轻微的过激行为,情理之中尚可原谅。就交通事故而言,逝者已去,家属更多应该考虑的是如何配合交警部门完成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安葬死者及后续赔偿等事宜;就赔偿事宜受害人的近亲属可请求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述林某等人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而对于聚众扰乱车站等公共场所,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根据法律,对首要分子,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据了解,为了更加妥善的处置“路闹”事故,我县在加大打击力度、加快处置速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处置方式,规范矛盾化解机制,巧用“调解”手段,和平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我县所有路闹事件得到及时化解,未造成因路闹引发大规模交通拥堵等恶劣影响。(记者 惟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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