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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母子的房产纠纷
家住禹王台区的老太太李某,今年已经83岁高龄,她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就在前不久,这位老太太和大儿子小强(化名)因为一处房产发生纠纷,最终找到司法调解部门请求调解。这其中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母子所争房产是小强的姥爷留下的。1972年,小强父亲因病去世, 6年后母亲撇下3个孩子,与现在的继父建立了新的家庭。24年前,小强的姥爷在世时许诺把此处房产留给小强。但因为母亲是姥爷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4年前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而公证书由小强保管。但现在母亲提出想卖房养老,要小强交出公证书,而小强认为房产该归自己,不同意交出公证书,母子发生纠纷,遂向司法调解部门寻求调解。
在子女们看来,母亲既没有赡养过姥爷、尽到为人女的义务,也没有承担起为人母的责任,所以根本没有资格得到姥爷的遗产。为了掌握更多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找到小强姥爷留下的这处房产。如今,这所27平方米的房屋已是荒草丛生。但也正是在这所房子里,小强和妻子陪伴姥爷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日子。
从母亲当年毫无征兆地离家,到姥爷去世,小强一直跟着姥爷,给姥爷养老送终。这30多年里,小强觉得母亲对这个家的付出少之又少。而在母亲和继父心里,子女冷漠的态度显然也不会对他们的晚年生活有任何帮助,不如卖了房子把钱攥到手里。
在了解到双方的想法后,为妥善解决母子间的矛盾,调解员分别与他们沟通,希望能化解母子间的矛盾。
自从母亲改嫁后,姐弟3人对母亲的埋怨便转移到继父身上。30多年来,母亲和继父两人生活。这期间除了逢年过节的偶尔走动之外,平日里很少来往。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这样越走越远,嫌隙也是越来越大。
埋怨越深,沟通就越少,沟通越少,误解就越深,36年前,一个母亲独自带着3个孩子生活,这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可凡事有因就有果,留下孩子独自建立新家庭是因,30多年来母子间的隔阂是果。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调解员开始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调解员王建多次做双方的亲情沟通工作,这对小强触动很大。回想起这些年来自己对母亲的态度,小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另一边,老两口指望不住子女的顾虑也正在打消。最终,子女们意识到这些年来对母亲的歉意,表示今后一定孝顺母亲;而老两口那边同意不再坚持要房子。7月1日,调解员趁热打铁,按照双方的意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场母子的房产纠纷就此调解完毕,通过调解,唤回了他们一家人久违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