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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林敏)日前,闽侯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194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避免了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2010年起,福建某房地产公司先后与194名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购房者支付了全部房价款,但房产公司未能依约按期交房并办理产权登记,194名购房者向闽侯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闽侯法院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赔偿194名购房者违约金280余万元,一个月内交付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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