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通江法院启动司法联动成功调处一“建设工程施
6月19日,通江法院广纳法庭启动司法联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广纳镇综治办和广纳镇道路交通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成功调处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谢某假借金鑫公司的名义带项目带资金到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对该村道路硬化投票中标后,后又将招标工程转包给杜某。李某以为此工程有项目有资金,在资金未到位之前,便提前进入工地施工,平整路面,拉进砂石,并购买了管道、搅拌机附件等施工必用材料。后来,李某发现此工程既无项目也无资金,便停止施工。2013年9月,李某找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村民委员会结算前期工程款,但村委会以无项目无资金为由拒绝支付。因结算无果,李某到广纳镇政府信访,后起诉至法院,要求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工程款117980元,误工损失50000元,合计167980元。
通江法院广纳法庭受理此案后,因该案涉及到村社基础建设,鉴于此案的特殊性,为妥善化解该矛盾纠纷,平息信访,广纳法庭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启用司法联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广纳镇综治办、广纳镇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部门到广纳镇万轮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司法联动小组讲政策、释法理,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村民委员会向原告李某一次性支付其在工程中实际支出的人工工资、场地费、购买管道费等共计14000元,其余材料款、挖机租用费由被告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村民委员会承担清偿责任。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按协议内容当即履行。此案的成功调处,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司法联动机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村社的一致好评。(苟久军 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