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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基本原则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在认定学生的家庭住址时,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坚持以学生家庭真实住址为准。对于能提供家庭住址详细证明材料的,经各区中招办调查、核实、认定,确保相对就近入学;对于为择校而无法证明家庭住址真实性的,将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进行调查,力求信息准确、认定无误。 具体到您孩子的入学问题,您可以在今年招生工作开始后,详细咨询区招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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