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原告应如何举证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原告应如何举证 (2011-02-20 19:59:43)

标签: 杂谈

(1)  买受人、出卖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应如何举证?

买卖合同,作为原告一般要证明以下事实:原、被告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原告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了先行给付货款(或交货)义务;被告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或付款)义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履行交货(或付款)义务。原告为支持己方的诉讼请求,就要举出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

     首先,原告需要证明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要证明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订立合同有四种方式:(明示(口头、书面)、默示(行为、沉默)

1、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加以证明:书面合同、有签名盖章的报价单、电子邮件、短信等等(暂想到这些)

在实践当中,如以上书面的合同有瑕疵而对方又否认的,如订立合同的人没经授权,报价单、邮件等签名不是本人签名,可提供以前的交易记录来证明双方一直以来的交易习惯。

2、口头订立合同的形式。

口头订立合同,如对方否认的话,比较难以认定,一般可提供证人的方式证明。建议争取补签一份合同或确认书。

3、以行为的形式订立合同。

这个可要个前提,这就是双方或行业应该有个交易习惯才行。

4、以沉默的形式订立合同。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其次,原告需要提供自己按约履行合同的证据

有时双方未签订合同,但能提供一份送货单或签收单的话,只要那单据具是名称、价款、数量的,都可以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

那要看具体合同的约定,如要提供货物并需要运输的,这就要提供送货单、运输单等,或者事后提供一份对方确认的对帐单也可以。注意一下,如对方确认签收的送货单、对帐单需要对方有权签收的人(最好有授权委托书)签收或盖单位章,防对方否认,如对方否认可提供双方以前的交易记录,予以证明。

 

注:对方的违约情况不需要我们证明,根据民诉规则,应由其举证证明其履行合同。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或举证责任的转移,也要我方举证证明对方违约情况或反证。

再次,原告需要提供己方履行催告义务的证据。

这是针对一方迟延履行时,原告不单单想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更进一步要求解除合同。所以一方不能因此而解除合同,需要借助催告来完成。

最后,原告需要证明己方的损失或对方应如何赔偿。

 

 

 

 

 

被告的诉讼情况有:

1、  被告与原告不存在合同关系。

2、  被告没有履行先履行义务或被告是不安抗辩。

3、  被告已履行给付义务。

上述

 

李建律师:13790478753

 

分享:

喜欢

阅读┊ ┊ ┊禁止转载 ┊ ┊打印┊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如何判断买卖合同产品逾期交货纠纷的违约情况及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后一篇:如何认识保管合同案件的性质及违约情形的辩别

评论 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 发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昵   称: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如何判断买卖合同产品逾期交货纠纷的违约情况及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后一篇 >如何认识保管合同案件的性质及违约情形的辩别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