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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涉及160余
许昌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涉及160余户农民土地流转纠纷
时间:2014-06-09 11:10:29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 】 【 】
中新河南网许昌6月9日电 近日,许昌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运用诉调对接大联调机制成功调处一起涉及两个村民组,160余户农民,群体性开始上访的土地流转纠纷案件。
2012年10月,原告许昌县某花木有限公司因与被告许昌县河街乡贺庄村第四、五村民组及第三人合同优先权纠纷一案诉至许昌县法院枪杆刘法庭。法庭于立案前查明,2002年10月20日原被告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原告租赁被告96亩土地种植花木,租期10年。原被告约定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原告有优先续租权。然而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被告与第三人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将租给原告的96亩土地租给了第三人。原告知道后与被告交涉,要求享受该块土地的优先租赁权,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无效,判令被告按照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的条件与原告签订协议。该案起诉后,第三人自觉解除了与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但被告仍然坚决不同意将该块土地再续租给原告,并当场表示如果判被告败诉,就要组织群众上访,并由群众代表强行收回土地。
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被告方不同意租给原告的主要原因是:原告曾拖欠过被告租金,被告方群众对原告不信任。被告方想把土地租赁给企业,能获得更大利益,方便就业。而原告又坚决要求法院支持其依法享有的优先租赁权,或者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否则坚决不同意退出土地。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非常尖锐。在此期间,被告方群众已开始到县政府上访,并扬言得不到解决,还要到上一级部门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员众多,且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矛盾突出,经多次开会研究后,审判人员一致认为硬判不如调解,遂将该案件转至诉调对接中心,启动多方联动诉调对接机制,千方百计做好群众工作,务求妥善处理这起群体性纠纷。
诉调对接中心立即组织调处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认真研究案情,制定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联动民调力量的调解方案。一方面与河街乡党委政府联络,请求乡党委政府派出包村干部,协同社会法官和诉调对接调解员一道深入被告群众代表家中,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做好思想稳控工作,防止群众在诉讼过程中上访。另一方面由乡党委政府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涉案群众代表和村干部一道发动各界人士寻找投资开发商,为原告寻找出路。同时建议河街乡党委政府利用节假日、农村“赶会”期间,开展许籍商人联谊活动,尽快找到投资人。经过历时六个月的洽谈,投资方愿意给原告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开发这块土地。2年多来调解员不间断地奔波努力,真心真诚地与原告协商沟通,原告终于同意了该补偿方案,自愿退出该块租赁土地,于6月4日与被告和投资开发商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开发商补偿原告30.2万元,原告于7月份之前退出该块土地。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使原被告的诉求都得到了满足,达到了双赢,而且消除了不稳定隐患,为地方党委政府分解了负担,彰显了诉调对接机制的优势,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袁欢 彭利娟 徐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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