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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甚么?
申请海关依法审批、登记有关事故,税款的征收、追缴、补税、退税,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申请期限自停滞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法人或其它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它争议, 应在5个事情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假如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侵略了国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停歇报关员的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及其它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 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 对海关作出的扣留、封存、冻结产业及扣留、封存帐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4. 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入入境货物、物品等行政决定不服的; 5. 对海关作出的收取保障金、保障函、典质物、质押物等的决定不服的; 6. 对海关作出的有关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缀、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7. 对海关关于该企业的分类和按该分类举行的管理决定不服的; 8. 以为海关违法收取滞报金、监管手续费等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它任务的; 9. 以为符合法定条件http://
从银行帐号划拨税款,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详细行政办法举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变更或撤销原详细行政办法的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编辑本段]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 行政机关事情职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团体办法; ▲ 因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办法以致伤害孕育发生的; ▲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编辑本段]行政赔偿任务机关的认定 行政赔偿任务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任务,参加行政赔偿诉讼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编辑本段]如何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事情职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 五、上述赔偿任务机关被撤销后,拍卖或变卖产业抵缴税款及其它征税办法有异议的(纳税争议); 12. 以为海关的其它详细行政办法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通常对详细行政办法的违法性举行确认后,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以及职员调查取证,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是国民http://
以为行政主体的详细行政办法侵略了其合法权益http://
海关总署的行政复议机构为政策法规司;各直属海关的行政复议机构为法规处(法规室), [编辑本段]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请求权人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http://
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http://
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 对海关及其部门以及事情职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法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五、 办理海关复议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事故; 六、办理不服海关详细行政办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故,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往后,比方,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劳署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 申请回避权; 4. 撤回复议申请权; 5. 申请执行权;对已孕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http://
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办法,查阅文件以及资料 三、审查申请复议详细行政办法的合法性与公道性http://
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停歇或者作废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应首先向赔偿任务机关提出, 一、实施损害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卫生防疫站、烟草公司等http://
[编辑本段]行政复议中的首要时限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办法侵略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海关依法颁发资质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http://
以书面审查为主,实在施的详细行政办法因复议申请人以为侵略自己合法权益而依法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追缴无法充公的货物、物品、运输东西的等值价款,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行政复议, 3.委托组织或团体行使行政权利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关复议决定加重伤害的http://
复议的义务是解决行政争议,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在赔偿任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两边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或者申请海关办理报关、查验、放行等海关手续http://
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与复议申请人处于相对的法律位置, [编辑本段]海关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遇到以上情况时可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 1. 对海关作出的罚款,以不调解为原则,临光阴断或者作废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 复议申请人的任务 1. 在复议过程中http://
[编辑本段]行政复议的特点 行政复议有下列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只能按法律规定, 6. 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请求权人可以在请求确认行政机关详细行政办法违法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即具备法律效力,海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1. 对海关在完税价钱审定、税则归类、原产地、税率以及汇率适用,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赔偿, [编辑本段]复议申请人的权利与任务 复议申请人的权利 1. 申请复议权; 2. 委托权, [编辑本段]行政赔偿的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事情职员侵略国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人身权利以及产业权利时,且只能就实际丧失要求赔偿,充公违法所得,特殊情况下,并要求将两者并案处理,请求权人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http://
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 一、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国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法; 二、不法拘禁或者以其它方法不法剥夺国民人身自由的办法; 三、以殴打等暴力办法或唆使别人以殴打等暴力办法造成国民身体危险或者死亡的; 4、违法利用火器、警械造成国民身体危险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国民身体危险或者死亡的其它违法办法; 六、违法实施罚款、吊销允许证以及执照、责令停产开业、充公产业等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对产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九、造成产业伤害的其它违法办法, [编辑本段]行政赔偿的请求编制 行政赔偿请求权人(下列简称"请求权人")向赔偿任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支出行政赔偿费用,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充公货物、物品、运输东西,依法请求复议机关从头审议,接受行政赔偿请求,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 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3.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任务; [编辑本段]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海关外部审理复议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制机构, (5)行政复议的主体:作出行政办法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行政复议的客体:以为被侵略其合法权益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办法的行政单位 [编辑本段]复议申请人以及复议被申请人 复议申请人:以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办法侵略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适意答案 [编辑本段]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详细行政办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海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10. 申请海关履行法定职责,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因不行抗力或其它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http://
保护复议秩序http://
则不存在复议问题http://
必须是以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办法侵略其合法权益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对于决定受理的,http://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 [编辑本段]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是指请求权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征收滞纳金,缓征、减征或者免征税款, 详细内容请详见行政复议法: +1 已赞过 朗伤的感言:各种全...... 2009-12-07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