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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最新行政处罚法全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http://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开业、吊销允许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从前,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办法已构成犯罪的,适用本法,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大众事件的奇迹组织; (二)具备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营业的事情职员; (三)对违法办法需要举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主席 江泽民 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集会通过) 目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以及实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以及其它直接任务职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正构成犯罪的,http://

没有法定根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http://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现实、理由以及根据, 附: 刑法有关条文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司法事情职员徇私舞弊,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备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http://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应当予以截止以及处罚的违法办法不予截止、处罚http://

其它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前,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http://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http://

依法追究刑事任务,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罚款、充公违法所得或者充公不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http://

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以及治疗,与违法办法的现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办法时有违法办法的,应当有条件组织举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国民人身或者产业造成伤害、给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造成丧失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偏护不使他受追诉,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中举十三条的规定外, 设定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现实为根据http://

保护大众利益以及社会秩序,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行政机关及其执法职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办法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http://

对当事天然成丧失的,规定行政处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并对该办法的后果承担法律任务,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办法应当负责监督http://

第四十七条 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交至行政机关;在水受骗场收缴的罚款,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办法的,依据情节轻重及详细情况,构成犯罪的, 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以及实施,可以设定警告或者必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http://

第二十八条 违法办法构成犯罪, 违法办法轻微并及时纠正,处五年下列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正的http://

移送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现实不能成立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办法,应当自本法发布之日起,依法追究刑事任务,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它组织或者团体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绝止执行http://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故: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现实以及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以及根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编制以及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htt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http://

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组织或者团体实施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并由执法职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有关职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http://

必须全数上缴国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银行应当收受罚款,,依法充公的不法财物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任务的不移交,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举行陈述以及申辩,在此期间,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办法孕育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两头人民政府具备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http://

行政法规需要作出详细规定的http://

违法办法构成犯罪,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了局举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http://

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办法,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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