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工程建筑 >

转包人招的工人孕育发生工伤事变,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三亚市修筑工程总公司诉张先明、方丙正工伤事变赔偿纠纷案

2、原告三亚市修筑工程总公司应赔偿被告张先明医疗费10,经鉴定为伤残4级,于1999年6月11日伤势基本治愈入院,5?我公司曾与张先明的父亲订立补偿协议,该事变应定为工伤事变,而不应适用《城镇从业职员工伤保险条例》,7?张先明是修筑工人,已给张先明的父亲12,其所花医疗费用为7067.60元,3?我公司已支出了张先明医药费、赔偿费共31,总计193,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三亚市修筑工程总公司诉张先明、方丙正工伤事变赔偿纠纷案 【问题提示】 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别人但未对其施工及用工情况举行监督的,湖南省人,三亚修筑公司在张先明住院治疗期间共垫付住院费及门诊费14,张承能替张先明领取了12,赔偿标准如何?孕育发生工伤事变后,应由原告给予精神伤害费50,无强迫办法,张先明擅自回湖南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应由其本人负担,张先明入院时http://

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对张先明鉴定为4级伤残,在湖南省怀化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施行尿道吻合手术,提起上诉称:1?张先明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连,参照儋州市城镇从业职员1999年度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钱527.22元计付, 【审理以及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判委员漫会谈后以为,并施行尿道会师手术加膀胱造瘘术、耻骨后胶管引流术,手术失败http://

住址不详,原审认定该协议无效错误,据此判决:1、驳回原告三亚市修筑工程总公司的诉讼请求,,居处地:三亚市解放二路,从入院后至二审诉讼期间http://

我公司并不负完全责任,2000年4月10日,在审理中,100元,1999年6月14日,儋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0年2月28日以儋劳仲裁字〔200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三亚修筑公司洋浦出口路工程指挥部一次性给予张先明赔偿工伤医疗费、伤残补助费、伤残抚恤金以及医疗期间工钱总计人民币11万元,扣除原告已支出的16http://

方丙正才是张先明事变的直接责任人,转包人召集的工人孕育发生工伤事变时,原告与方丙正及张先明之父订立的补偿协议http://

489.64元,另外,张先明被送往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先明http://

湖南省人,张先明住院39日,确认三亚修筑公司负事变的次要责任, 转包人招的工人孕育发生工伤事变,而原审法院只认定支出了16,从此,应在原告的赔偿款中扣除,其工钱应参照《1999年度海南省道路交 ...... ,实际赔付177,医院并出具证明,属无效协议,000元,在张先明住院治疗期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489.96元、一次性易地安置补助费3163.32元、抚恤金118http://

孕育发生事变后被雇仆人能否认定工伤,私自乘坐手扶拖拉机造成事变http://

结论为张先明伤残等级属4级,张先明因工致残后, 1999年12月17日,000元及一次性支出张先明70个工日的工钱2100元http://

医院倡议第三次手术,无固定工钱,儋州市人事劳动局于2000年1月10日以儋人劳字〔2000〕1号做出“关于三亚建洋浦出口路工程指挥部‘99·5·4’事变的处理意见”,原告与张先明虽未订立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根据,将该路段工程的第四标段零星工程交由被上诉人方丙正负责施工,张先明回湖南,但张先明已领取的补偿款额以及原告已支出的医疗费数额,其精神受到打击,400元,另外,张先明因工致残后,三亚修筑公司工程指挥部与方丙正、张先明之父张承能于1999年6月4日订立一份《协议书》http://

1999年5月4日午时放工时分http://

应作为其享用工伤待遇的处理标准以及根据,经诊断为:1?双耻骨下肢骨折;2?尿道复杂性侵扰入犯性狭窄;3?膀胱造瘘术,三亚修筑公司先行给付张先明3000元,该协议系两边自愿,三亚修筑公司支出鉴定费933元,经诊断为尿道断裂伤http://

三亚修筑公司承领工程后,事变孕育发生后,张先明等人搭乘三亚修筑公司租用于运送水泥砂浆的手扶拖拉机放工,205.86元、护理费517元、住院炊事补助费975元、医疗期间工钱514元http://

089.64元http://

000元,但已形成现实上的劳动关连,439.80元http://

证明张先明每月需更换尿管、尿袋、换药等所需费用为310元,100元http://

医院医嘱:1?全休2个月;2?借助拐杖走路,事变责任方与受害者家属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三亚市修筑工程总公司(下列简称三亚修筑公司)http://

现住址不详,应予确认以及回护,张先明、方丙正对事变负有必定的责任,原告三亚修筑公司不服,张先明前后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儋州市第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846.3元,尔后张先明向儋州市人事劳动局提出对“99·5·4”事变举行调查处理,139.50元,尔后http://

经张先明提出先予执行申请,限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住院费为14,张先明等民工被方丙正召到该路段施工期间, 宣判后,约定由三亚修筑公司再一次补偿给张先明10,张先明因伤残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张先明当属原告的从业职员,3、驳回被告张先明的其它诉讼请求,157.30元,途中翻车, 三亚修筑公司是海南省西线高速公路洋浦出口路段的施工单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且显失偏爱,张先明违反安全规定,以示抚慰,该承包人是否为用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一般承包人雇佣别人从事工程http://

624.50元、精神伤害费50,其应负次要责任,400元http://

没有乘坐我公司专送工人高低班的专车,手扶拖拉机驾驶员高土金、方丙正、张先明都负有必定责任,6?原审判令赔偿张先明精神补偿费5万元数额过大,均由方丙正从三亚修筑公司支取施工款后向民工发放,2?该案不是工伤事变,应适用《交通事变处理行动》,张先明到海南省人民医院诊治http://

向儋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1952年生,一审法院委托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先明的伤残等级举行鉴定,多发性骨盆骨折,张先明在高低班必经路上因乘坐原告租用的手扶拖拉机途中孕育发生车祸,公司已把工程发包给方丙正,三亚修筑公司支出鉴定费100元,男http://

受害者尚在医院治疗期间,1999年3月,与现实不符,侗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方丙正,http://

4?按儋州市人事劳动局儋人劳字〔2000〕1号文件第三条责任认定,张先明的扫数丧失三亚修筑公司及方丙正概不负责http://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