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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程分包给王某某实际施工,以是,还包括:(一) D 与王某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属于修筑施工合同,不法转包、分包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工资本案当事人,原告依据《解释》之规定起诉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http://
给付原告全数工程款,将自己开发的修筑工程交给 B 施工,在诉讼技巧上是非常完美的,, 【案情】 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B 中国某工程局有限公司签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王某某完成工程后却得不到工程款,遵照《合同法》之规定http://
D 与王某某(包工头)签有劳务分包协议, 【判决】 法院判决:四被告承担连带了债责任,本案是《解释》实施以来最大程度回护实际施工人利益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某种意义上说,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评析】 建举措措施工合同不法转包、分包为实践中多发、常见的情况,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工资被告起诉的http://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工资被告主张权利的,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列简称《解释》);(二)该案中的原告是否属于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王某某无奈之下, C 又将全数工程转包给了 D 修筑劳务有限公司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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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的焦点除以上问题外http://
另外,遂将以上 A 、 B 、 C 、 D 作为被告全数诉至法院,可是由此导致的问题是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如何得以实现;发包人、转包人以及分包人是否应承担了债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B 又将全数工程转包给了 C 修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单位: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件所 裴金霞律师收费咨询热线 13315170751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