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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处罚法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入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http://
听证公开入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职员掌管;当事人以为掌管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连的http://
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http://
也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代劳署理; (六)入行听证时,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开业、吊销允许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从前,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http://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 http://
关照当事人入行听证的光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团体隐私外http://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调查职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现实、证据以及行政处罚倡议;当事人举行申辩以及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具名或者盖章http://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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