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行政诉讼 >
46.发票领购资格(行政允许)
(二)后续症结 接收受理症结转来的资料,将相关资料归档, 2.审核、录进资料 (1)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签署审批意见,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公用章或发票公用章印模 5、纳税人办理营业的时限要求 无 6、税务机关许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 【】 【】 ,发放《发票领购簿》,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制作《准予行政允许决定书》或《不予行政允许决定书》送达纳税人,申请的票种资格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举行案头审核以及实地调查审核,, 7、事情标准以及要求 (一)受理症结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是否具有发票生存、开具的能力,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从头填报;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体系正确录进《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信息http://
同时制作《税务行政允许受理关照书》、《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关照单》(CTAISV1.1)交纳税人,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税务行政允许申请表》、《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不合;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46.发票领购资格(行政允许) 【宣布日期】: 2007年11月16日 字体:【】【】【】 1、营业概述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以及团体,制作《税务行政允许不予受理关照书》交纳税人; (4)符合条件的http://
《税务行政允许申请表》、《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将纳税人报送的扫数资料转下一症结, 2、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发票管理行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允许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允许若干问题的关照》(国税发[2004]73号) 3、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http://
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http://
2.实地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次要核实纳税人的实际临盆经营情况与申请的票种信息是否相符http://
次要审核下列内容: 1.案头审核 通过体系调阅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信息 (2)业务执照信息 与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是否不合,自受理之日起2个事情日内转下一症结;本涉税事故在20个事情日内办结, 3.转下一症结 审核无误后,确定审批了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