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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http://

在合 同文件中,设计论证充分, 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予以 传递批评、降落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 第六章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以及营业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义务, 第三十五条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 件要求http://

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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