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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行政处罚讲义
统计行政处罚是违法的、无效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第九章 统计法律责任 本章包括的次要内容:统计行政处罚;统计行政处分;其它法律责任措施 第一节 统计行政处罚 1、统计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1 . 统计行政处罚 ,是指由法律规定、设定并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次要包括三个方面: 1. 统计行政处罚的根据必须是法定的,其它任何机关以及组织均不具备此权力, 2 . 统计行政处罚的特点 统计行政处罚作为一种详细的统计行政办法,即统计行政处罚的做出是以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统计违法办法为前提的,只有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备管理公同事件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委托的组织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处罚的对象,只适用于统计行政违法,http://
分歧于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 国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办法http://
其它任何机关、组织以及团体均无权行使,或谁具备统计行政处罚的权利) 二是 被处罚的办法是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办法,次要包括下列三个基本原则: (一)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统计行政处罚影响被处罚者的权益,(统计行政处罚的性质) 四是 被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统计违法办法的统计违法办法人,才受统计法律规范规定的统计行政处罚;没有规定的,不受处罚,应当采取法定原则,, 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http://
3. 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只能由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以及两头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法定程序给予统计行政处罚,假如不严峻履行法定的程序http://
(统计行政处罚的条件) 三是 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不适用于民事违法以及统计犯罪,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证http://
,统计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在我国,不仅要求实体合法,具备下列四个特点: 一是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对谁举行处罚) 2、统计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 ,只有在统计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明确规定应处罚、给予何种处罚时,是指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对办法人的统计违法办法, 2. 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也要求程序合法,它是统计法律责任制度的首要组成部分,行政处罚权是一项特定的行政权力,依法定职权以及权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