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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经济补偿问题。

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对方没有经济收入要进行补偿。

婚姻法中有2点补偿解释是: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对方补偿和夫妻间相互扶持义务就是在对方经济困难又无经济来源离婚时可以适当的补偿但这个不是强制性的规定。

怀孕未产前不能要求补偿(因为不能确定你是否要小孩或小孩以后生下能不能够独立呼吸以就是完整生命嘛)和哺乳期这是对小孩的抚养义务,抚养费是有标准的一般法院审理时会作为一个酌情因素但也不强制性规定一定要补偿)。

其次就是楼上说的孕期和哺乳期对方是没有起诉权的,这是妇女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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