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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评李天一案:律师媒体影响司法乐此不疲
新民周刊第756期封面报道
希望法律坚强!
一场举国关注的口水。
很少看到如此精彩的口水对攻——公元2013年的盛夏,涉嫌轮奸的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和受害人杨某的律师,各自利用博客、微博或者接受采访的形式,向媒体和民众喊话。
战火由“梦方”点燃,梦鸽聘请的律师方,先发表了一份咄咄逼人的声明,指称舆论对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侵权报道,指责媒体未保护未成年人。
“杨方”律师田参军的反击则屡屡提及杨女士精神状态失常,原因一方面是外界对其身份的误读,另一方面是李家人至今未对其所受伤害致歉。
继而“梦方”律师兰和再次发动攻势:“鉴于杨女士精神现状,为避免其自杀或被自杀,嫁祸于李家,提请北京警方对其采取保护措施。”
“杨方” 回应巧妙,律师田参军“围魏救赵”,针对李家涉嫌披露杨某个人隐私的昏招而发出致命一刺:“非常‘欣赏’兰和律师百折不挠地极力窥视他人隐私的好奇心。”
对攻中,李家又发昏招,急于自证“底气” 的梦鸽申请公开审案。田参军闻讯立即把两条相关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和司法解释条文晒了出来,文末还写了句“复习一下下”,暗讽李家律师和法律顾问法盲。
结果“梦方”落败,因悖逆法规,“公开审理”被驳回而再处下风……
攻防正炽,舆论却日渐理性并发出大声喝斥:律师庭外言论应该自我约束!用口水包围法庭,置法庭公正于何地?置司法独立于何地?置公序良俗于何地?
够了!无论宣判的结果如何,正直的人们谁都不愿意看到:一次本该正常的审判在器官的对攻中沦为吐槽的狂欢。
真心希望法律坚强!(主笔胡展奋)
当口水包围法庭
需要我们警惕的是,在“谣言与真相齐飞,司法与民意两难”的情况下,如何避免本应正常审判的案件在全民的吐槽中沦为一场舆论的狂欢。
记者|应 琛 首席记者|杨 江
8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槌的敲击声宣告李某某等5人轮奸案的开审,围绕这个案件的舆论狂欢也迎来了高潮。
由于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李某某在内的4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庭不公开审理此案,上百名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
但事实上,这场审判早就不可能“不公开”:被告和受害者双方的代言人在各种媒体、社交平台上主动透露案情细节,以争取获得舆论的支持,而案中年轻人们的隐私,早已被放在显微镜下一一梳理,每个看客也已经在茶余饭后对这些年轻人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审判。
司法的最高理想是独立与公正,但在现实世界中,舆论不可避免地影响法官的判断。在这样的前提下,无论是求胜心急的律师、救子心切的母亲,还是高举民意、正义之旗的媒体,是否该想一想了,法庭外的舆论战中,怎样遵守“规则”这样一个东西。
隔空互掐
几个月来,田参军和兰和受到了他们执业生涯中前所未有的关注。
田参军是李某某涉嫌强奸案中被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兰和则是李家的家庭法律顾问。看起来势不两立的两人都在利用博客、微博或者接受采访的形式,向媒体和民众发布一些“事实”和“观点”。于是,在李案发酵的过程中,各种“官方说法”、“小道消息”甚嚣尘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许身健教授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我国律师庭外言论缺乏自我约束,有些律师似乎对利用媒体影响司法乐此不疲。许身健认为,尽管司法独立是各国法院信奉的铁律,但是,没有一个法院能完全忽视舆论的影响。“我国法院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舆论对审判结果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有时舆论甚至决定了审判结果,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无疑,这场强奸案庭前的口水仗成就的是田、兰两人,但最终他们是收获褒奖,还是背负骂名,只能交由时间来作答。
而更需要我们警惕的是,在“谣言与真相齐飞,司法与民意两难”的情况下,如何避免本应正常审判的案件在全民的吐槽中沦为一场舆论的狂欢。
说起被害人一方和被告人一方公开互掐,还要追溯到梦鸽聘请的第三任律师发表的一份措辞严厉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