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媒体报道 >

大律师韩嘉毅 媒体报道应将参考抬高一寸

  5月19日,由蓝媒沙龙、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搜狐传媒联合主办"如何依‘法’写稿"论坛在北京召开。田文昌、韩嘉毅大律师《博客天下》主编石扉客以及《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作为嘉宾,分别进行了发言。其中大律师韩嘉毅认为媒体报道应该将参考标准太高一寸,不至于让这些律师走到一个危险的边界。

  以下内容为其发言摘录:

  如何依法报道,这个话题让我很矛盾。

  一个律师收到一个案件的时候,尤其是一些热点案件的时候。一方面我们希望媒体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由于我们职业的需要或者我们职业的界限我们又不敢过多的和媒体披露消息。就是在这样一种不断挣扎矛盾的过程中我们办理了经手了一系列的敏感案件。

  实际上,如果说从律师的角度我们希望记者报道哪些方面,我们还是更多的希望记者一个方面把程序问题报清楚,什么时间,到什么阶段,什么样的进展,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希望记者报出真正客观事实的东西。

  现在我们律师很无奈很苦恼,一个案件的事实可以分不同的层面,真正了解案情的人看到的是一个事实,我们可以把它分成客观事实真正怎么发生的事实,案卷材料显现的事实是证据证明的事实是法律事实又是一个事实,历史学家看到的事实和作家看到的事实还不同。常跑案件深度调查的记者都有感觉,好多案件媒体报道的是一回事,当一个记者认真去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会发现这个案件的事实与社会公众所了解的信息截然不同。这个时候作为律师其实更多的希望是记者能够踏踏实实把案件吃透了研究清楚了,看到事实的证据之后报案件的本来面目。

  现在这方面我觉得媒体有的时候做得不是很好,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来看媒体记者和法律案件之间的关系有点乱。我们一方面看到成功的案例,媒体记者确实在法律事件过程当中由于他们的作用让我们的法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包括表叔、房姐、红霞案件等等,媒体记者确实做得很棒,非常优秀。

  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一些案件记者的关注起了相反的作用,比如说已经二审判决的被告人又拉出来毙了,这样的案件也很遗憾。从律师的角度,我们更多的希望媒体朋友们和律师能够紧密接触,要悉心听律师们发出的任何一点点信息。因为在整个目前的舆论环境下,我们知道我们的统一口径风靡世界,整个全世界覆盖。

  公权力机关又习惯于对外发布消息,当然这是有问题的。正常情况下公权力机关本身就是在追究被告人,你就有公权力,这个时候再掌握媒体舆论的话就是神就是不可战胜的,唯一可以发布出来另类消息的只有一个方面就是从被告人和辩护律师这个角度。

  但是现在所有的律师也在回归到有的时候界限不清的散布消息,这个问题接下来深度谈的时候我再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我也认识到我们的律师现在有的时候散布消息过了界不合适,问题存在的也很多,对于过了界的或者是界限不清的一些律师散布的消息我们的媒体急着要予以保护,有的时候律师散布过分消息的时候希望我们的媒体朋友能够将你的参考抬高一寸,不至于让这些律师走到一个危险的边界。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