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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关于产品质量问题

1、双方于2009年7月签订合同交付产品,买方2011年1月提出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处理并承担损失合计3万余元,请问卖方能否以诉讼时效过期应对? 2、法律规定,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诉讼时效2年,有无具体性质解释,买方以质量不好退货,说给自己造成损害损失(含房租、运费,,),是否适用此诉讼时效规定,谢谢

 问题来自:甘肃 - 兰州 悬赏:0分 咨询时间:2011-03-03 16:17 咨询人:i303890ka

问题补充:3买方属于产品购入经销形式,其还存在自主经营不善的原因,找出的理由是产品有问题,客户有反应,故此提出退货并要求承担损失,对此,请教各位律师如何应对?谢谢

补充时间: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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