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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贪污罪怎么判?

一、贪污罪怎么判?对犯贪污罪的,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

[贿赂犯罪]什么是有价证券受贿有价证券受贿如何认定

贪污的法律责任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贪污的法律责任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共同贪污犯罪有以下特点: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1)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3)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详细

贪污的法律责任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有什么区别,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有什么区别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⑴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

⑵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⑶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⑴犯罪主体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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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辩护律师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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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贪污辩护律师什么叫贪污罪,哪些行为构成贪污罪?

一、什么叫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贪污罪的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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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辩护律师什么叫贪污罪,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认定注意什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在实际认定中存在很多疑难问题,究竟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贪污罪认定注意什么,本文将对此一一解答。

一、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一)区分罪与非罪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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