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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知识点

1、专属管辖房屋系不动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争议不动产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和不可改变性。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为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由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遗产是动产的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是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移送管辖离婚案件适用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臻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5条又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所谓特殊原因,既包括自然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等,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又包括人为的原因,如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受诉人民法院不能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遇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辖区内的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适用于两种情形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或不便行使管辖权;2)两个以上的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确定“原告就被告”,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的同时,在特定情况下为便于原告起诉,解决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出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外,《意见》对某些特殊情况也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1)追索赔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级别管辖: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审理一定范围的第一届民事案件。但由于它们各自的职能不同,所担负的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任务不同,因而各自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需要进行合理划分。《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得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判的案件”。

 

6、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在国内民事诉讼中适用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只能对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纠纷案件适用。2)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至于该书面协议是在纠纷发生前达成的,还是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以合同条款的方式写入合同之中,还是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管辖协议,法律未作具体规定,应当都视为许可。3)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只限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范围,而不能超出此范围,否则无效。4)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协议选择,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另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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