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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报道本所律师承办离婚案件:80后大



倾诉人/冉利年龄/25岁职业/美容导师城市/四川攀枝花采访整理/本报特约记者宋坤
  偷尝禁果的一对大学生情侣,女孩不久后就怀孕了。面对男友的求婚,深陷爱情之中的女孩没有拒绝。在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他们结婚了。然而,冲动的惩罚 是残酷的,他们缺乏互相了解的婚姻根本就经不起生活中的风浪,随着“小三”的出现,这段“闪婚”岌岌可危。失去婚姻又失去学业、事业的女主角到底该何去何 从?负心汉又是否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呢?怀孕后“闪婚”放弃学业
  2005年,18岁的四川攀枝花女孩冉利认识了同班的转学生——19岁的湖南衡阳男孩曾耀祖。情窦初开的两人马上谈起了恋爱。曾耀祖的父亲是某路桥公司的包工头,家境殷实。因父亲在四川承接项目,曾才随父亲转校就读。
  高考的压力很大,好强的冉利为考上理想的大学,三次远赴成都学画。2006年,她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成都美术学院。更让她欣喜和感动的是,曾耀祖 原本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但为了冉利,他就读了成都的一所大学。2007年8月,恋爱一年后,由于偷尝禁果,冉利怀孕了。原本心怀忐忑的她,却听到了一生中 最让她感动的话,曾耀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冉利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事实上,当时的曾耀祖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他们无法登记结婚。两人才刚升上大二,冉利的父母极力反对女儿结婚,认为女儿应该先完成学业再谈婚事。但两个年轻人心意已决,择日在某宾馆举办了隆重的结婚典礼。
  此后,冉利办理了一年的休学手续,专心在家安胎。2008年2月,他们的儿子出生了。然而,休学手续到期后,因为曾父的强烈反对,冉利没有返校就读,留在家中相夫教子。曾耀祖在半年后也中断了学业。
  一年后,两人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了合法夫妻。“小三”出现粉碎幸福家庭
  2009年8月,曾耀祖随着父亲业务的转移而回到湖南长沙。冉利也于这年11月和孩子来到长沙。
  曾耀祖的工地在长沙望城县,冉利则和孩子住在市区。曾耀祖很少回家看望妻儿,冉利给他打电话时,他也总是推说工作忙。2010年4月,一家三口逛街 时,曾耀祖带儿子拍照,冉利独自留在车上,一条以“老公”称呼开头的短信,让她如坠冰窟。冉利灵机一动,以曾耀祖姐姐的身份给对方回了电话。对方自称是曾 耀祖的女友,并说和曾耀祖在一起很久了,只是曾家人不知道。冉利将手机上的短信给曾耀祖看了。第二天,曾耀祖向冉利解释,对方只是陪酒小姐,他们什么关系 都没有。冉利不相信,随后回了娘家。此后,曾耀祖多次打电话向妻子道歉,冉利的父母也劝女儿为家庭着想,冉利只好原谅了曾耀祖。
  但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因为冉利的忍让而平息。2010年6月,曾耀祖与情人的事情在工地传得沸沸扬扬,曾父打电话叫冉利赶回长沙。当时,刚好是曾耀祖母 亲的生日,冉利本来和丈夫约好一起回家陪母亲,曾耀祖却推说临时有事要回工地,冉利只好独自为婆婆过生日。事后,曾耀祖的弟弟和冉利长谈了一次,表示曾耀 祖与“小三”的关系已经“无药可救”,只有她还蒙在鼓里。丈夫染上毒瘾离妻弃子
  此后,冉利几次想和丈夫摊牌,但曾耀祖却不回家,也不接她的电话,工地也找不到人。冉利不得不向曾耀祖发出了离婚的警告,希望丈夫能够回头。这时,曾耀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找到冉利谈了一次。
  让冉利备感震惊的是,在她得知丈夫出轨而回娘家的两个月里,曾耀祖染上了毒瘾,开始吸食冰毒,至于养情人的事情他再三狡辩,还说他要自杀,让冉利好好和孩子生
  活,不要将吸毒的事情告诉孩子。听到这些,冉利反而安抚曾耀祖,看在孩子份上劝他戒毒不要轻生。
  接下来的那段时间,冉利四处寻找戒毒的资料以及偏方,以期帮助丈夫戒毒。
  但是,曾耀祖在表示独自去和情人做“最后的了结”后,却再没有回家。通过曾家的司机,冉利找到了丈夫和“小三”租住处,是一个高档小区的套间。在那 里,冉利没有找到曾耀祖。2010年中秋节,曾父得知曾耀祖吸毒一事,他希望儿子能够珍惜家庭,但曾耀祖避而不见。当晚,冉利等人在知情人的指点下,来到 曾耀祖与情人租住的另一住所,冉利愤怒地和“小三”扭打起来。曾耀祖极力护住“小三”,甚至想殴打冉利,被人拉住了。
  冉利这才意识到,她和曾耀祖的感情已经回不来了。离婚后却难获经济补偿
  2010年底,在双方家长的见证下,冉利和曾耀祖都同意了离婚。2011年3月19日,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这份协议内容包括,孩子由曾耀祖抚养成人,冉利不需支付抚养费;两人名下的房子留给孩子;曾耀祖支付20万元给冉利。
  当时两人约好,钱款付清,就去办理离婚证。可约定的时间到了,曾耀祖却没有履行承诺。2011年7月,冉利只好委托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和 刘江国提起了离婚诉讼。取证过程中,刘明发现曾耀祖与“小三”已经公然同居,“小三”已经怀孕。这种同居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冉利保留了起诉权。 2011年9月,这起离婚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坪塘法庭开审。10月17日,两人同意调解,民事调解书显示,曾耀祖须赔偿冉利各项经济损失共18万 元,其中2011年11月30日前支付4万元,2011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剩余9万元在2012年4月30日前支付完毕。
  至今,曾耀祖没有支付一分钱。同时,他还将孩子带回家中,拒绝冉利探视和打电话。2012年2月,冉利再次委托刘明就曾耀祖拒不支付赔偿提起诉讼。此 后的调查中,刘明发现,曾耀祖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财产,银行卡内也没有存款,仅有的是一套住房。2011年底,冉利听说这套房子已经被卖掉了。2012年2 月,刘明调查得知,该房已被曾耀祖以50万元的低价转给了亲戚。查询到该住房尚未过户,他马上向法院申请了冻结。
  现在,冉利只能在调解书约定的最后日期(2012年4月30日)过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他们以前住的那套住房,以此兑现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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