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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离婚拒履行义务 前妻申请强执千万财产

北青网房产 北京青年报侯毅君

  判离后 李阳拒履行义务 ———

  李阳离婚案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因李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金(KIM)已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朝阳法院执行庭已受理此案。据了解,强制执行案件的涉案财产共计1175万余元。

  今年2月3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就李金与李阳离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三个女儿由李金抚养;李阳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分别给付三个女儿2013年7月至12月的抚养费各5万元,自2014年1月起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按年支付三个女儿的抚养费;10套房产、5家公司股权及23个商标均归李阳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李阳偿还,李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李金支付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李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判决明确,如果李阳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法院确认案件受理费92064元,由李金负担32064元、李阳负担6万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李金承担2000元,李阳承担3000元。

  李金介绍,判决书于2013年2月19日正式生效,但迄今为止,李阳仅向KIM支付了自2013年7月至12月的三名子女的抚养费15万元和30万元的财产折价款,剩余的1170万元财产折价款和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3000元的诉讼保全费都没有支付。

  李金认为,法院在审理李阳离婚案件时,对其名下的房产、股权和商标采取了保全措施,这些财产属于可执行财产。故李金提出请求采取强制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么做。”KIM称,自从判决书生效之后,李阳共分三四笔打过孩子的抚养费和部分财产折价款共计45万元,而在此之后,李阳一分钱都没有再打过,并且没有了联系。

  据了解,朝阳法院执行庭已受理此案,正式立案后,如果李阳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手段。

  事件回顾

  2011年9月4日,微博曝光李阳妻子KIM受到家暴后的照片,并配发数张带伤照片。其后KIM又在微博表示“为了女儿”要求离婚;

  2011年9月10日,李阳在其个人微博上对妻子、孩子和公众发表了致歉声明;

  2011年10月27日,KIM正式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直接抚养三个子女,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3年2月3日,朝阳法院开庭宣判,法官宣布两人正式离婚,李阳家暴属实,被判赔偿美籍妻子1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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