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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城玮律师经办的史会清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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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城玮律师经办的史会清案媒体报道

作者: 时间:2008-05-22

黑龙江男子被控强奸幼女羁押5年后洗清罪名(1)



  5年前,在绥化当地提起史会清,可谓家喻户晓,那起一夜之间突然蹿出的恶性强奸案,让他的名字与“色魔”、“无耻之徒”等骂名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一个48岁的男人“强奸”了10岁女童,在很多当地人的记忆里,史会清被判入狱5年那是“罪有应得”。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竟然在5年后,洗脱了“强奸犯”的罪名,同样在一夜之间,他的名字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也引起了更强烈的震动……

  连日来,记者针对这起震惊全省的“离奇强奸案”,对当地公检法机关以及省人大司法委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入采访,揭开了这起强奸案改判前后鲜为人知的内幕……

  幼女遭人强奸怀胎7月

  2001年3月9日,家住绥化市北林区的11岁的女孩小丽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报案。面对警方,神情复杂的小丽这样讲述了她所遭受的非人摧残——

  “去年7月的一天,我去邻居史会清家看电视,正巧只有他一个人在,他就吓唬我把我推到了床边,把我强暴了……”小丽的母亲向警方出具了女儿的体检证明:“妊娠阳性,胎儿已7个半月”。警方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在母女俩报案当晚就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史会清,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突审。随后,史会清因涉嫌“强奸幼女”被刑事拘留。

  时年48岁的史会清是绥化市一家房产处的工人,妻子在街上卖粥,史还有个儿子在部队服役。史会清一家的住地与受害女孩小丽的家仅一家之隔。警方还了解到,史会清并无任何前科劣迹,与小丽的父母也没有丝毫仇怨,相反两家大人的关系较为融洽,平时常来常往。

  因一时泯灭良知,利用熟人关系引诱幼女继而施暴,史会清“作案”的可能看似合乎逻辑。3月10日,经历数次“突审”的史会清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1岁幼女遭邻居大伯“强奸”,并且怀胎7个月,一时间,这起恶性强奸案轰动了整个绥化地区,这种“暴行”令人发指,为人父母者,更为那个可怜的小女孩所遭受的屈辱而流下同情的眼泪。一个月后,因担心小丽年幼有生命危险,小丽在医院里经手术生下了腹中胎儿。史会清被“绳之以法”,所有人都在拍手称快!根据公安机关取得的审讯材料,北林区检察院随即介入了此案。案情进展到这一步,似乎等待史会清的除了接受检察机关的公诉,就是法院最终庄严的审判。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相反却因为史会清的法医鉴定申请,令看似简单的案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石破天惊 胎儿生父另有其人

  在审查批捕阶段,史会清突然推翻了以前的全部供述,言之凿凿地称“自己根本没有强暴过小丽”,同时他坚决要求做DNA鉴定,确定与婴儿的亲子关系。“强奸犯”竟然要求做亲子鉴定,史会清的这一举动颇出人意料。

  2001年5月,黑龙江省公安厅鉴定结果为:婴儿与史会清无血缘关系!对此,小丽的家人深表不服,他们觉得,史会清“强暴”了女儿,理所当然地就是婴儿的父亲。随后,小丽一家来到北林区公安局要求重新鉴定。警方出于审慎的考虑,在国家最权威的法鉴部门公安部做了第二次DNA鉴定,结果再次验证了“胎儿的DNA与史会清明显不符”。这一结论表明,小丽向警方的陈述中并非完全属实,其坚称“强奸自己的只有史会清一人”的说法不攻自破,在以前的证词中,小丽明显撒了谎,而且还是一个弥天大谎。

  看来,史会清不是婴儿的生父,这已成事实,那么婴儿的生父肯定另有其人,可他究竟会是谁呢?

  2001年10月18日,小丽终于开启了紧闭的双唇,向警方吐出了另一个惊天的秘密——导致其怀孕的是与她发生过性关系的一名叫靳忠的20多岁年轻人。根据小丽的指控,警方很快将靳忠缉拿归案。对于以处朋友为名引诱小丽多次与其发生性行为的犯罪事实,靳忠供认不讳,尽管小丽是自愿的,但与不满14周岁女孩发生关系已构成强奸罪。经DNA鉴定,小丽所生婴儿的生父就是靳忠!2002年5月,当地法院以强奸幼女罪判处靳忠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一起“强奸案”尚未审结却牵出了另一起强奸案,这大大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此时,人们更关心的是,尽管靳忠落入法网,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能证明史会清的清白吗?对此,小丽一家和警方坚决不予认可。

  案中有案 “强奸”牵出“刑讯逼供”

  靳忠被捕后,警方仍未放松对史会清的审讯,而小丽也一口咬定史会清曾强奸过她。此时,只有史会清的家人在一直坚信他是清白的。

  “我家老史是被冤枉的!”史会清被抓后,他的妻子和儿子一直不敢相信这一“事实”,公安部的DNA鉴定结论出来后,他们更加确信这一点。带着一种既激动又愤怒,还夹杂着期待的复杂心情,母子俩多次找到司法机关,要求见史会清,要求放人。然而公检法三机关均认为有被害人的指控,有史会清的有罪供述,还有被害人母亲和大姨的证人证言,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史会清当时的辩护人也认为史会清行为构成犯罪,建议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2002年1月,绝望的家属来到了省城哈尔滨市,慕名找到了现就职于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城玮律师。在了解了案情后,张律师很快意识到:小丽的证言已经被证明内容是虚假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小丽的母亲和姨妈的证言只是证实听小丽说过被侵犯的事,是传来证据,本案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应依法宣布无罪。同年2月,张城玮律师在看守所里终于见到了史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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