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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率的误解,我们的离婚率真有这么高么

    长久以来,各种关于大城市离婚率不断攀升,以及现在的年轻人结婚离婚越来越草率的新闻充斥着网络与各大媒体。但媒体所引用的离婚率是哪里来的?这些各式各样的数据准确吗?我一直以来对此都表示怀疑。由于本人是社会学出身,又从事数据工作,再加上在民政局工作过。因此,弄清“离婚率”一直是我的想法之一,今天有朋友问起离婚率,我索性用中文的时间做了小小的搜索,并利用上海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做了小小的统计。索性在此统一贴出,把这个纠结的离婚率问题做一个小小的呈清。



    理论上,离婚率=当年地区离婚对数(即离婚发生次数,包括同一对离婚两次)/当年地区人口数。但并没有看到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对数,只有离婚人数,因此只能假设离婚对数为人数的一半(也假设这个离婚人数就是离婚次数,包括一个人离两次)。可以看到上海的离婚率从06年起就一直保持在0.33%左右(见表1),并没有人们所谓的年年攀升,或者动辄50%以上的夸张数字。

    那我们的误解是哪里来的呢?

    一、对离婚率概念的直观误解。很多人在想到离婚率时,第一想到的其实是“离婚的概率”,这个值在统计上没有意义,而且很难统计出来。其实这个值应该是一个人在一生中发生一次及以上离婚的概率。我们需要纵向的抽样并追踪各年龄段的夫妻初婚后在一段时间内离婚的对数,而因为是纵向再加上地域的变动,这个值是在不停的变化当中的。其实最接近的数字是离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这个数据在2010年人口普查10%抽样中为2%(见表3),比2000年的1.6%上升了0.4个百分点(但这不能解读为离婚率的上升,因为这只是一个时间点的横截面,也可以解读为现在更多的人在离婚后选择不再进入婚姻状态)。最重要的,没有相关统计出口,媒体上的极高数字是如何被引用的?这就牵涉到下面一个可能性。

    二、社会心理因素。大众一向习惯于批判年轻人,从70后的“世风日下”到80后的“独生一代小皇帝、小公主”,再到90后的“脑残”。大众文化从未停止对年轻人的批判。因此,当80后进入婚姻高峰期后,关于80后独生子女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大众评价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对于婚姻的草率只是这些评价的一种延伸(现在这样的评价已经渐淡,因为90后已经进入了婚龄)。而事实是,离婚主体一直就是40-54岁人群(见表2)。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数显示,离婚主体是1955-1970年出生人群。有趣的是,与2000年的数据相比,离婚人口的峰值年龄组,也由2000年的40-44岁正好向后推10岁至50-54岁。这说明10年间离婚人口峰值始终维持在1956-1960年出生人群(这个时期正好是中国的一个特殊运动时期)。如果想要说明年轻人越来越草率离率,那在这个表格中应该显示出离婚人数占比年轻人越来越多,但事实恰恰相反。年轻人群离婚比重反而有所下降。

    三、个体心理的投射。这是一个个体焦虑的时代。我们把感受到的压力不安不断的放置在外在于自己的事物上,从而缓解了自己的焦虑。比如,对自己想打破道德限制的焦虑,被投注于年轻人不羁生活的批判。这种批判怎么看都伴随着无限的向往与嫉妒。同理,当我们对自己的婚姻越来越感到压力时,房子、车子、孩子、性,所有的种种焦虑都可以被投住于外部世界批判。伴随而来的是,房奴、车奴、孩子难教育、乱性,当然也包括离婚率“飙升”,这种理解上的“倾向性”很好的缓解了我们自己对自身婚姻问题的焦虑。因为这个问题已经不再只是我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大众”问题了。

    大众主观感受是受到大众文化以及社会心理严重影响的。而科学的分析解读就是另一回事了。本文只是抛砖引玉,是突发其想的简要分析。只是想说明没有正式数据显示所谓“大城市离婚率节节攀升”,希望大家在主观感受之余,能够客观的理解这一现象。也希望有兴趣的朋友能一起参与讨论。

 表1 自制上海市离婚率统计表

 

结婚人数

离婚人数

结婚/离婚

上海户籍

离婚率%

离婚率%

(万人)

(万人)

人数比

人口(万人)

(人数)

(对数)

1990

  21.53

  3.27

6.58

 1 283.35

0.25%

0.13%

1995

  16.80

  4.54

3.70

 1 301.37

0.35%

0.17%

1996

  17.29

  4.93

3.51

 1 304.43

0.38%

0.19%

1997

  17.69

  5.46

3.24

 1 305.46

0.42%

0.21%

1998

  17.15

  5.92

2.90

 1 306.58

0.45%

0.23%

1999

  17.53

  6.24

2.81

 1 313.12

0.48%

0.24%

2000

  17.97

  6.36

2.83

 1 321.63

0.48%

0.24%

2001

  17.91

  6.29

2.85

 1 327.14

0.47%

0.24%

2002

  17.65

  5.92

2.98

 1 334.23

0.44%

0.22%

2003

  21.17

  6.60

3.21

 1 341.77

0.49%

0.25%

2004

  24.45

  7.26

3.37

 1 352.39

0.54%

0.27%

2005

  20.53

  7.86

2.61

 1 360.26

0.58%

0.29%

2006

  33.12

  9.43

3.51

 1 368.08

0.69%

0.34%

2007

  24.03

  9.38

2.56

 1 378.86

0.68%

0.34%

2008

  28.32

  9.35

3.03

 1 391.04

0.67%

0.34%

2009

  29.98

  9.65

3.11

 1 400.70

0.69%

0.34%

2010

  26.06

  9.34

2.79

 1 412.32

0.66%

0.33%

数据来源:上海市统计局统计年鉴,人口数据:?d1=2011tjnj/C0212.htm 婚姻数据:?d1=2011tjnj/C0204.htm

 

表2 2010年与2000年分年龄离婚人口比重的比较

年龄组

2010

2000

2010年比2000年增减

总  计

100.0

100

0.0

15-19

0.0

0.0

0.0

20-24

0.3

0.5

-0.2

25-29

3.3

3.9

-0.6

30-34

8.4

10.2

-1.8

35-39

11.6

18.1

-6.5

40-44

13.7

24.2

-10.5

45-49

17.1

18.1

-1.0

50-54

19.6

9.3

10.3

55-59

13.6

4.5

9.1

60及以上

12.3

11.2

1.1

数据来源: 上海人口的婚姻状况分析

 

表3 2010、2000年婚姻状况变化

数据来源: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长表抽样资料



(@大麦一粒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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