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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经过那些步骤 需要那些证件 离婚协议书
两种方式1 双方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好离婚条件,签好离婚协议,带结婚证、身份证居委会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离婚证。2 法院起诉离婚的方法 讼解决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要支付代理费)。 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一并提交。1)法院选择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法院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婚姻法关于法院起诉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3) 开庭审理: 离婚诉讼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 → 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 → 上诉 → 二审 →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