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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林业行政复议案例2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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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复议案例2则资料之案件分析2010 04 09 10:55:56行政处罚主体不适格导致行政处罚被复议撤销案一、案件基本情况:复议申请人福建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运输公司 是专业物流公司,长期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系复议第三人产品承运商。复议第三人某摩托车有限公司是国家摩托车定点生产企业。2004年4月24日,申请人租用安徽省五河县皖C71799、皖C71917两辆货车,从福州马尾装运第三人64辆摩托车发往合肥,25日22时途经某县木竹检查站 以下简称 检查站 时被查扣。检查站调查后认为承运人承运的摩托车松木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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